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 地方标准体系研究

未来建筑 2018-07-18 09: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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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 地方标准体系研究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八年二月 前 言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 号文)指出: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

地方标准体系研究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八年二月

前  言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 号文)指出: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突出抓规划、抓标准、抓产业、抓队伍,提升装配式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水平,创新工程管理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随着国家一系列鼓励政策的相继出台,装配式建筑发展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健全、完善的标准体系成为装配式建筑进一步发展的迫切需要。

为促进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研究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及其管理机制、做好我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划编制工作,需要全面梳理、调整现有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架构,减少标准间的矛盾及重复编制。近期,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会同省内有关装配式建筑研究、设计、施工、检测等企业,共同编制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研究》报告。

主编单位: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福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协会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目  录

 

一、我国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现状... 1

二、先进省市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现状... 2

三、我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现状... 5

四、我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建议... 6

(一)开展体系研究... 6

(二)提出标准项目... 7

(三)提出编制计划... 10

附表1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编制计划表... 13

附表2福建省已发布/在编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项目表    26

附表3国家(行业)已发布/在编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规范项目表    28

附表4国内其他省市已发布/在编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项目表    32

一、我国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现状

装配式建筑是以建筑部品部件的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设计标准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化为特征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建筑模式。装配式建筑体系主要包括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以及装配式混合结构建筑。

在国家、地方政策支持与广大企业积极参与下,装配式建筑近年来在我国快速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由于我国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技术体系尚未成熟,企业的设计、生产、施工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现有的装配式建筑存在造价偏高、认识不统一、持续动力不足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缺少标准规范“常作为存在的主要问题被提出来。因此,开展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研究,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为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住建部2017年3月发布了《“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确定了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支持地方、社会团体和企业编制装配式建筑相关配套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编制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标准图集、工法、手册、指南等。强化建筑材料标准、部品部件标准、工程建设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统一的部品部件产品标准和认证、标识等体系,制定相关评价通则,健全部品部件设计、生产和施工工艺标准。积极开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以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交流活动。

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主要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等级别。其中,住建部系列标准包含了当前我国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主要结构形式,关注全建筑过程,涵盖设计、生产、施工、验收、维护全过程。

通过国家标准化信息网及相关渠道了解到,国家(行业)已发布/在编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规范项目详附表3。目前,装配式建筑应用主要包含建筑结构、土建施工、部品部件、检测检验、建筑设备和运营管理六个部分。每部分的标准体系,又大致可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和专业标准。

虽然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各专业技术标准都不同程度的包含了一些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相关标准,但这些标准编制内容的角度、深度以及适用性与新时期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差别较大;其中有些内容是重复的,有些规定与装配式建筑明显不协调。

从上述标准体系调研分析可知,我国装配式建筑标准工作取得了不少成果。目前,涉及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的国家、行业、团体标准、规范种类较多,并形成了一定的体系,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国家、行业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规范主要是按全国通用水平组织标准编制,缺少地域针对性和适应性;装配式建筑的运维、信息化等相关标准不完整;缺少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类标准。此外,部分标准规范间参照执行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从而导致现有的国家、行业标准不能有效的指导地方工程建设,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建设。

制定装配式标准体系,对于促进装配式建筑通用部品、集成化部品、内装产业化部品的研发,突破传统建筑的建造模式,促进建筑的升级换代,全面提高我国房屋建筑的建设水平和整体居住品质,引导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产业化发展首先需要制定完整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到目前为止,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尚未有效建立,相关标准有缺失较多,且部分标准编制较早,不能适应当前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上述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装配式建筑的进程。

 

 

 

图1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层次

二、先进省市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建设,国内部分省市相继开展了相关标准的制订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其中上海、北京、江苏、广东、山东、四川起步较早,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作相对先进,推进了本地区的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进程。

为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指出“进一步完善适应装配式建筑的设计、生产、施工、检测、验收、维护等标准体系,编制相关图集、工法、手册、指南。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加快制定本市地方标准,支持制定企业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完善适应装配式建筑的安全防护体系和防火抗震防灾标准。制定结构与装修一体化和装配式装修技术标准。研究确定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建立装配式建筑评价体系”。北京市以本市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建设为依托,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需求,开展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质量检验、防水、全装修等方面标准化体系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在装配式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体系方面已基本形成了北京特色的标准体系,并出版了书籍用于指导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建设。

上海市根据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建设的技术发展以及市场管理需要,分别从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基础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通用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专用标准方面开展了研究和编制工作,并形成了一定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类标准划分体系表,已汇编入《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DG/TJ08-01-2014,用于指导上海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标准化建设。先后发布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住宅体系设计规程》、《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装配整体式住宅混凝土构件制作、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构件图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住宅构造节点图集》等标准和图集。这些标准规范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相关标准规范互为衔接补充,为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安徽省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的编制工作近年来逐步形成以装配式建筑企业为主体,政府大力倡导、高校及设计科研等单位积极参与的格局。开展了装配式结构体系、构件制作与验收等方面技术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2009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门设立了标准定额处,加快装配式建筑标准的研制工作。2013年安徽省根据其地域特点开展了部品部件标准和相关图集的编制。其装配式建筑标准无论数量上还是专业覆盖面上,都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

辽宁省以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为依托,开展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构件制作与验收、建筑全装修等方面技术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在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方面已基本形成了有本省特色的标准体系。下一步,辽宁省将通过标准化机构,组织科研、设计、生产、施工等相关单位完善模数协调体系,按照模数协调的法则完成住宅部品和施工安装的标准化工作,建立起一系列完整的生产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验收标准。

江苏、浙江、吉林、北京、深圳、广东、湖北、湖南、山东、四川、重庆、河南、河北、甘肃等省市根据本地装配式建筑发展状况,制定了若干装配式建筑标准。国内其他省市已发布/在编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项目详见附表4。

从资料看,全国近半数省市尚未制定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制订的标准中以施工设计类、部品部件类标准为重点,建筑设备类、运营管理类尚待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研究工作需进一步发展推进,标准编制工作尚需科学合理地统筹规划。

三、我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现状

从2013年我省启动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以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福建省住建厅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领导小组”、“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福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协会”等机构陆续成立,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目前中建(福建)绿色建筑产业园、福建建工装配式建筑研发生产基地、福建省泷澄建筑工业有限公司漳州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福建建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泰生产基地等多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已建成投产。其中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被住建部认定为排名前列批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

为积极推进我省的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政府相关部门确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与配套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5〕68号),从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税费政策、招标支持、行业扶持、保障运输等六大方面提出了政策扶持措施;

省住建厅先后印发制定《关于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期间做好工业化工作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建筑产业现代化部品部件认证暂行办法》等文件,从招标投标活动、装配式建筑认定、部品部件质量管控等三大方面提出了标准与要求;

在技术文件和标准方面,颁布了《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设计导则》、《福建省装配整体式结构施工图审查要点》、《福建省装配式建筑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补充定额》等文件,目前已列入编制计划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有21项,2016年新申报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有14项(详见附表1)。

同先进省市相比,我省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的建设无论在标准数量还是专业覆盖面上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当前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新形式下,我省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尚需完善,钢结构、木结构和混合结构体系和大量部品部件缺少相应的标准、图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发展。

根据目前掌握的我省情况分析,我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化建设主要集中在施工质量验收、施工技术、设计技术等方面,这与我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设需求相符。随着我省各地市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的陆续建设,建立具有福建省地域针对性和适应性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来指导装配式建筑建设的工作迫在眉睫。

四、我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建议

(一)开展体系研究

根据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为夯实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省相关部门可组织高校、科研、设计、生产、施工、检测和管理等单位开展省内外调研,对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进行深入研究,明确研究方向,提出工作路径,建立并逐步完善我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

(二)提出标准项目

根据“区分轻重缓急、满足建设需求“的原则,我省应逐步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当前急需的是各类体系设计施工类、部品部件类、检验检测类、建筑设备类和运营管理类标准,以及涉及省内已开始应用的、且国家无相应规范或有地域特点的专有建筑体系的相关标准,建议将此类规范体系建设列入近期编制计划。

从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出发,根据通用标准、专业标准原则进行分类,按建筑设计施工类、部品部件类、检测检验类、建筑设备类和运营管理类五部分框架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

1设计施工

(1)设计标准。设计技术文件是后期工程建造、质量验收、检测检验和运营管理的基础,设计标准是指导设计文件编制的依据。建议根据我省装配式建筑体系将设计技术标准列入近中期编制计划。建议如下:

a、目前我省装配式建筑多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且已编制《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鉴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领域发展较快,原规程可安排进行修订。

基于“等同现浇”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体系不适应工业化生产方式,相关抗震、减震、隔震设计技术有待突破,建议编制《装配式建筑减震、隔震技术规程》。

b、鉴于钢结构产业技术水平的提升以及钢结构建筑的众多优点,应在省内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省内已有企业致力于钢结构建筑的建造,但我省尚无相关全面配套设计标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推进有序编制钢结构建筑设计标准。

c、木结构以及混合结构建筑的建设在我省还未大面积铺开,据工程项目的推进情况,相关标准可列为中长期计划。

d、自2015年起,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取消资质管理,然而预制混凝土构件直接影响混凝土结构的质量和安全。目前,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PC构件厂均已投入使用,总结PC构件厂建设经验,在预制混凝土构件工厂建设环节设置合理的准入门槛,以确保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非常必要且很有意义;建议将《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工厂设计规范》列入近期编制计划。

(2)施工验收。施工验收标准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指针,也是建筑安全使用的保证,建议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体系建设列入近期编制计划。建议遵循以下路径:

a、无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建设急需的抓紧组织编制,如《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等。

b、已有现行国家标准,目前无创新内容的,暂不另外编制,如《超声法检测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现浇节点缺陷技术规程》等。

c、对缺乏生产实践经验的,可先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待积累一定工程实践,根据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编制地方标准。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与验收技术规程》。

(3)施工技术。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就特定分部分项工程、系统编制技术规程。规程内容包括含材料、施工、检测等。其建议如下:

a、将涉及装配式建筑重大使用功能、易引起安全事故,且国家无相应规范或有地域特点的项目,同时在福建有相关的施工经验以及技术成熟的项目列入近期编制计划;

b、针对目前有需求,但相关的技术正处在试用阶段或应用研究阶段的技术,视条件成熟情况,列入中期编制计划,逐步推进相关工程技术规程的编制。

(4)施工机械

装配式建筑构件的吊装施工需要规范依据,保证预制构件吊装过程的安全,不同的预制构件由于形状、尺寸、重量和作业半径等对吊具和起重设备的选择不同,所采用的吊具和起重设备及其施工操作也不尽相同。建议在试点项目的逐步推进中探索适合于装配式建筑的施工机械,待成果成熟后编制施工机械类标准。

2部品部件

部品部件是配套于装配式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品部件在应用过程中的质量情况,影响着装配式建筑的品质与推广。目前省内外均无成熟标准指导部品部件的设计、生产、施工、验收、检测检验,我省可根据省内部品部件的应用情况,就当前以及近期可能大量使用、符合大众需求的部品部件制定相关标准,实现部品部件的系列化、标准化、通用化,与装配式建筑结构的模数协调统一。

3检测检验

装配式建筑在构件的设计、生产、施工、验收、检测检验等方面均有别于传统建筑,传统的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具有相对的局限性,检验批的数量、检测位置的选取、检验方法的选择等需要根据装配式建筑结构的特点进行具体规定,提出适合于装配式建筑结构检测的方案。如《装配式建筑结构检测技术规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规程》等。

4建筑设备

为促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建筑设备系统同装配式建筑结构的相互配套显得尤为关键。设计中需要考虑机电管线与结构体系的关系,保证各施工工序有效衔接,需要确定给排水系统在建筑内部的设置位置,需要选择适合于装配式建筑的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建议在试点项目相对成熟时即可编制建筑设备类标准,如《装配式住宅建筑设备与管线系统技术规程》。

5运营管理

管理信息化是装配式建筑的重要特征之一,利用BIM技术和物联网可及时获取建筑工程信息、将数据同项目进行关联,建立涵盖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对装配式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科学信息化管理。建议在试点项目相对成熟时即可编制运营管理类标准,如《装配式结构构件生产和安装信息化技术标准》。

(三)提出编制计划

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复杂庞大,涉及建筑、结构、机电、装修、材料等多专业,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需深入讨论。为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根据轻重缓急、满足建设需求的原则,逐步推进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可按近期编制计划(2017年~2020年)、中期编制计划(2021年~2024年)和远期编制计划(2025年~2030年)进行分批立项,并在可根据实际需要补充立项。具体标准项目建议立项计划安排详见附表1《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编制计划表》,已批准发布和立项在编的标准项目详见附表2。为做好立项推广工作,应切实做好如下三点。

1加强立项管理

为更好地促进省内各地装配式建筑建设的均衡发展以及人才成长,鼓励有关单位针对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需要,积极向省住建厅申请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标准编制立项。同时,为了确保标准编制工作质量,可依托住建部认定的排名前列批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开展。建议省内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标准可按以下六大方面进行责任分配和分批立项:

(1)设计技术类标准;

(2)施工技术类标准;

(3)施工验收类标准;

(4)部品部件类标准;

(5)检测检验类标准;

(6)运营管理类标准。

2加强宣贯实施

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建立高水平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化培训师资队伍;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人员培训,推动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普及和应用。装配式建筑有关建设主体要认真执行装配式建筑标准,有关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加强装配式建筑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标准编制单位和行业有关组织要加强对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与反馈,及时修订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确保标准符合行业技术发展需要。

3加强技术研究

(1)以省厅科技处、产业办牵头,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为成员,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专家库整合各方力量,组建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依托于福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协会,为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实施、监督与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2)随着我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的发展,可结合本地区气候、工程地质条件、沿海区域特点,总结工程建设经验,视条件成熟情况,逐步推进相关工程技术规程和施工规范的编制和体系完善。

(3)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的标准化工作,总结已完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经验,实现成果转化,推动相关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研究课题列入省市科研计划项目,并作为申报科技进步奖的优先条件,为下一步制订相应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支撑,例如工业化墙板结构体系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应用的技术成果转化。

附表1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编制计划表

根据我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结合我省试点工程的经验总结,参考国家和其他省市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经验,并结合我省的地域特点,制定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编制计划表(见下表)。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编制计划表

注:近期指2017年-2020年,中期指2021年-2024年,远期指2025年-2030年,

附表2

 福建省已发布/在编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项目表

福建省已发布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已列入编制计划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附表3

 国家(行业)已发布/在编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规范项目表

 

附表4

    国内其他省市已发布/在编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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