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厦门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通过 迈入“租售并举”时代

厦门房帮帮 2017-08-06 1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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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昨日(8月5日)厦门市长庄稼汉主持召开第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我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研究通过了我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会议认为,我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要大胆先行先试,按照时间安排,紧盯工作内容,细化责任分工,积极有序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定了!昨日(8月5日)厦门市长庄稼汉主持召开第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我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研究通过了我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会议认为,我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要大胆先行先试,按照时间安排,紧盯工作内容,细化责任分工,积极有序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一要鼓励市场主体多元化。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知名房屋租赁企业入驻厦门,扶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住房租赁业务。

二要多渠道解决租赁房源问题。加大土地供应,在商品住宅土地出让时配建租赁住房;充分利用农村发展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三要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租赁市场体系健全、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市场。

四要建立行业公会,完善诚信制度,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除此之外,会议还研究了我市推进“海丝”战略支点建设有关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总体规划和布局。

一要深化研究,深入了解我市与“海丝”沿线国家在产业、产品、市场等方面的互补性与差异性,研究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更好地发挥好桥头堡作用。

二要夯实基础,加强海港、空港、陆地港建设,不断完善交通设施网络,提升人员和货物往来便利化水平。

三要突出重点,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自创区等优势,加强招商引资,进一步拓展与沿线国家在制造业、商贸服务、金融业、旅游业等领域对接合作。

四要突出实效,紧紧围绕互联互通、经贸合作、海洋合作、人文交流等方面,持续打造一批载体平台和重大项目,不断策划生成新项目,加快打造“海丝”战略支点城市,服务全国工作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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