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逐步推行现房销售,并试点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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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我省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条件中,试点实行现房销售。支持现房销售的呼声此起彼伏,也让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存续提升至了关注焦点。
省住建厅:逐步推行现房销售,并试点实行
最近有网友提出建议,全省尽快取消房屋预售制,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针对此问题,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应:
2015年起,省住建厅就开展了现房销售相关课题研究。省住建厅积极建议国家完善商品房销售法律体系,逐步推行现房销售。并建议我省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条件中,试点实行现房销售。
提及现房销售,海南不得不提,其为全国排名前列全省推行商品房现售制度的省份。
2020年3月7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
《通知》中最受关注的就是现房销售制度。海南省明确,即日起,实行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现房销售的房屋应通过竣工验收且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厦门土拍中曾要求 溢价率超过50%,需现房销售
其实,关于福建实行现房销售的讨论一直都没有停止。
在2018年4月,省政府办转发的省住建厅《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通知从五个方面就“进一步精准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保持房地产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提出了要求。
其中,在“优化土地供应管理”中有提到这么一句话——福州、厦门两市试点在土地出让中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直至现房销售。
不仅官方多次提及,厦门也曾在土拍公告中要求:在2016年10月27日,厦门出让的H2016P02、H2016P03和T2016P02这3幅地的拍卖条件中提到,本次3幅地块若拍卖溢价率超过50%,地块所建商品房屋须执行现房销售。
同年11月23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就该3幅地块的出让方式进行调整,取消原出让公告中现房销售的要求,调整为“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
此后,厦门就未再提及现房销售。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时间推移,主观或者客观上,厦门市面上还是出现了不少现房/准现房销售的楼盘,有些整体的性价比较高,不仅省去等待的时间,项目品质更一目了然。
目前,市场上现房/准现房销售的楼盘主要集中在岛外,例如集美的阳光城文澜府、住宅莲花首岸和院等;海沧的中央公园、马銮湾1号等,同安的中海世茂府、中海九号公馆、保利叁仟栋壹海里等,翔安的国贸天成、世茂国风长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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