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消息!厦门住房租赁试点方案正式印发,看完可能不想买房了...

厦门房地产联合网 2017-09-30 1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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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消息!厦门住房租赁试点方案正式印发,看完可能不想买房了...

壹 | NO.1

今年7月,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大中城市要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且将厦门列为全国首批12个发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之一。试点工作已于8月16日正式全面启动。

近日,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正式印发!

同时,市国土房产局与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农业银行厦门分行、厦门银行、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表示将合作共建我市住房租赁金融服务,旨在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地享受租赁服务。

租赁是一个产业链长且复杂的行业,包括开发、运营、租后管理及金融等,金融机构正式进入住房租赁市场,无疑将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提供助力。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我市将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培育15至20家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成一个信息共享、服务全面、监管有力的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综合平台。2017年底前,形成基本框架,取得初步成果。

贰 | NO.2

作为全国楼市风向标的北京,近日在住房租赁市场也有了重大突破。

29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正式发布,将于2017年10月31日起实施。

《通知》从强化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提供便捷公共服务,明确住房租赁行为规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提升住房租赁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通知》进一步完善,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在“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赋权”方面迈进了一步。

《通知》规定“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从而解决本市户籍公租房和直管公房承租人户口登记和迁移问题。

同时,按照《通知》要求,北京相关部门已经同步抓紧开展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设、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等实施准备工作。

叁|NO.3

对于住房租赁试点的实施,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表示:未来中国住房供应体系会越来越完备,形成既有供中等收入家庭购买和租赁的商品房市场;又有供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和租赁的有保障性的住房;还有供低收入和较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房市场。

在城镇化过程当中,特别要强调的是新市民的住房,要切实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租赁市场也好,销售市场也好,都要有相应的产品,适合新市民的商品房市场和保障房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租赁市场在不同的城市是完全不一样的。在人口流动很大的一二线城市,要大力发展租赁市场,但在人口流动不大的地方,主要是发展销售市场。

到2030年,能够形成完备的住房市场体系,在各地形成有差别的租售并举的保障房和商品房相结合的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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