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至6922元

厦门网 2017-07-01 12:06: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记者从厦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调整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2016年度的6432元调整为2017年度的6922元;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50元,与2016年度相同。

记者从厦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调整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2016年度的6432元调整为2017年度的6922元;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50元,与2016年度相同。

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可在5%-12%的缴存比例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已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