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安置方案出炉!龙文这些地方要拆迁,快看你家能补多少?

厦门资讯助手1 2019-11-08 09: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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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文区自然资源局公布了2019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近日,龙文区自然资源局公布了2019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此次土地征收涉及范围广、面积大,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约46公顷,快来看看有你家附近吗?

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州市龙文区2019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龙文区2019年度第二批次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9〕180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

该地块位于龙文区朝阳镇漳滨社区(原漳滨村)、蓝田镇蔡坂社区(原蔡坂村)、梧桥社区(原梧桥村)、西坑社区(原西坑村)、长山农场,其“四至”详见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该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交通运输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单位与地类面积

征收龙文区朝阳镇漳滨社区(原漳滨村)水田4.4295公顷、水浇地0.0272公顷、旱地0.8621公顷、园地0.6740公顷、其他农用地3.738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923公顷;蓝田镇长山农场水田0.0029公顷、园地0.2143公顷、其他农用地0.677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671公顷;蓝田镇蔡坂社区(原蔡坂村)水田5.2081公顷、水浇地1.1770公顷、旱地0.1091公顷、园地0.2910公顷、其他农用地1.333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982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832公顷、其他土地1.2516公顷;蓝田镇梧桥社区(原梧桥村)水田0.4579公顷、旱地0.4734公顷、林地0.0078公顷、其他农用地0.952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937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786公顷,蓝田镇西坑社区(原西坑村)水田0.0527公顷、园地1.4179公顷、林地0.1401公顷、其他农用地1.626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4209公顷、未利用地0.0661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45.9901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参照《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龙文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漳龙政〔2017〕31号)标准执行。

(二)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蓝田镇蔡坂社区(原蔡坂村)、梧桥社区(原梧桥村)、西坑社区(原西坑村)、长山农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参照《龙文区长福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案置实施方案》(漳龙政〔2017〕35号)标准执行,朝阳镇漳滨社区(原漳滨村)的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参照《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文区北部片区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案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漳龙政〔2017〕67号)标准执行。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人员的安置办法与社会保障途径

本批次需安置农业人口数 618人,征收安置将全部采取货币安置方式。征收集体土地安置补助费直接拨付被征收土地单位,再由被征收土地单位负责将安置补助费发放给需安置的农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将按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社区居委会( 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局。

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龙文区人民政府批准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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