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厦门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出炉 贷款保刚需特点突出

狐芦娃 2018-03-26 10: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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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强服务 惠民生 促发展 ——2017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解读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建金〔2015〕136号)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厦门

  ——2017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解读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建金〔2015〕136号)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于今日在厦门日报发布。《年度报告》以规范准确的文字、丰富翔实的数据,全面披露了201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金收支、制度执行、服务改进、信息化建设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大局,着眼增强缴存职工的获得感,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力支持了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保障住房体系的重要作用,向厦门市市民交上了一份厚重的答卷。

  总体运行呈三大态势

  《年度报告》披露,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总体呈“缴存额稳步增长、提取额基本持平、贷款额明显下行”态势,资金高效平稳运行,公积金制度作用有效发挥。

  (一)缴存额稳步增长

  2017年,全市共缴存住房公积金129.50亿元,同比增长14.53%。实缴单位31740家,同比增长16.67%,实缴职工 107.68万人,同比增长9.38%,实现三个增长。

  (二)提取额基本持平

  201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86.37亿元,同比下降0.56%。

  (三)贷款额明显下行

  2017年,我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2.35亿元,同比下降73.95%。

  缴存突出三大特点

  (一)非公有制单位占比高

  近年来,越来越多非公单位逐步认识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主动为企业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既维护职工权益,又增强企业竞争力。从实缴单位性质看,2017年公有制单位(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占实缴单位总数的10.65%,非公有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占实缴单位总数的89.35%。非公性质缴存单位成为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主要贡献力量。

  (二)中、低收入群体成为缴存主力军

  2017年,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6.23%,高收入群体占3.77%。新开户职工中 ,中、低收入群体占99.33%,高收入群体占比0.67%;中、低收入群体成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力军。

  (三)调整缴存比例为企业减负

  2017年7月1日起,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可在5%-12%的缴存比例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降低新建缴企业的成本,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修订出台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有关政策,明确单位确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需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即可实施。此项政策,一定程度上帮扶了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增值收益稳步增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账户整合,集中资金优势,发挥规模效应。进一步加强资金动态预算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收支,建立了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多渠道的资金保值增值模式,资金收益能力稳步提升。2017年实现增值收益4.4亿元,同比增加0.72亿元,增长19.58%。

  支持保障性住房

  建设贡献凸显

  翔安东方新城。(本报记者 黄少毅 摄)

  过去的一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帮助职工实现安居梦添砖加瓦。2017年,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1912.3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079.74万元。截至2017年底,本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试点项目2个,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额度4.6亿元,均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筑面积共50.6万平方米,可有效解决8602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截至2017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9155.85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7243.51万元,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互联网+公积金 服务创新更便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上级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力惠民生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模式,锐意改革、大胆创新,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基本实现了“群众办事零跑路、申请材料零纸质、业务审批零时限”目标,让群众在深化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

  (一)网上业务全覆盖,群众办事无须跑路。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广网上住房公积金缴存平台运用,大力推广商业银行同行与跨行住房公积金特约委托收款业务,让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缴存业务;升级改造了网上服务大厅和升级改造手机App,职工可在电脑或手机终端,直接申请公积金提取,享受网购般的客户体验;完善网上公积金贷款预受理平台,让职工足不出户就可评估贷款额度、填报申请要件、办理网上预约;整合12329热线、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建立多维一体查询体系,职工可随时随地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了解政策、跟踪业务办理进度。

  (二)部门联网共享数据,群众办事材料无纸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加强与工商、社保、公安、民政、建设、不动产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联网共享,公积金业务审批由“人工对纸质材料审核”向 “系统自动联网查验”转变,较大限度简化职工办理业务申请材料。2017年5月,国务院第四督查组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调研“放管服”改革工作,随队的新华社记者赵文君撰写了《一张身份证能办很多事》,对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和查询业务进行了报道。

  (三)系统自动审批业务,群众办事即时办结。扩大自动审批业务覆盖范围,外地户口离厦、退休、离休、本市购房提取、租房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及所有缴存业务均已实现系统自动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从申请到放款较快仅需8个工作日。业务受理时间从柜面的7×8小时向系统7×24小时服务拓展;审批时限由原来的一定的工作日变为系统自动“秒批”实时办结。

  (四)开通异地转移接续,方便异地转移。2017年6月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是全国排名前列以直连模式接入该平台并开办该项业务的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和转出厦门均需通过该平台办理,通过采取“转入地受理、转入地审核”的运行模式,办事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为方便职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共开放了108个银行网点为职工办理相关手续。

  (五)推行周末服务,主动靠前服务。2017年7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业务窗口并正式对外开放,方便缴存职工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2017年7月,推出周末轮班办事制度,设立周末办事窗口,每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办理业务,实现市民公积金办事无休日,服务不断线,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没处办事”的困扰,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2017年11月起,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对外服务时间调整为与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时间一致。

  (六)推出二维码办事指南,环保便民更提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立公积金办事指南二维码展板,替换原有纸质办事指南,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44个业务事项都有对应的二维码,手机扫一扫,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办事指南,使用便捷,传阅方便,迭代快速,节约环保。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租、购并举提取业务

  经济效益显著

  (一)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明显

  201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86.37亿元。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75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6.8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9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9.15%,其他占1.80 %);而住房消费类提取额占81.25%。其中,购房还贷及租房提取额占比分别较2016年同期增长19.49%和56.90%,为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还贷压力和无房职工租房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中、低收入职工受益多

  提取职工,中、低收入占92.35%,高收入占7.65%,中、低收入职工成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主要对象,有效支持了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住房和改善住房条件。

  2017年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2.35%

  贷款保刚需特点突出

  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1.4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9.08 %,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85亿元。《年报报告》披露数据显示,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刚需特点突出。

  (一)对首次贷款和购买

  中小户型住房支持力度大

  201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中,首次申请贷款占88.0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的占11.95%。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0.65%。

  (二)适时拓宽服务范围,受益群体有所增加

  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适时拓宽服务范围,扩大贷款受益人群。一是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为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二是在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时,及时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通过撬动银行资金发放贴息贷款,扩大贷款受益人群。《年度报告》披露,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120笔9040.2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0510.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28631.61万元;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693笔104447.9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15.62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 5762.26万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7858笔 495426.4万元,累计贴息 9693.38万元。

  (三)贷款政策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趋势明显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始终以“保刚需,促发展”为原则,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年报报告》披露数据显示,中、低收入群体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支助对象。2017年,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贷款占82.67%,与2016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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