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总价超1千万!思明源昌新天地部分土地将被征收

厦门房地产联合网 2018-03-13 1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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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地铁时代的到来,厦门岛内进入到了大拆迁时代!

随着地铁时代的到来,厦门岛内进入到了大拆迁时代!

  

较新公布,源昌新天地、福联大饭店、湖滨南路第八、第九住宅群的业主们注意啦,你们的房子要被征拆啦,现在通知你来商谈并签订有关补偿协议!

  

思明区政府发布筼筜街道办事处公告,地铁3号线建设需要,将对这3个项目所在宗地中的部分共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征收。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分别为:

土地以什么价格征收?业主们能得到多少钱?筼筜街道办事处委托房产评估机构对土地使用价值进行评估,其中↓↓↓  

源昌新天地:评估单价 :30343 元/㎡; 总价:10329030 元整;

福联大饭店:评估单价: 5670 元/㎡ ; 总价:1269649 元整;

湖滨南路第八、第九住宅群:评估单价:390 元/㎡; 总价: 162234 元整。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源昌新天地全体业主:

我街道已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 对位于轨道交通 3 号线工程思明段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源昌新天地所在宗地中的部分共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

根据翰和地估字( 2017) 第 33 号评估报告, 最终确定估价对象在于估价时点 2017 年 7 月 5 日的评估价值为 : 1、 单 价 : 人 民 币 30343 元/㎡; 2、 总 价 : 人 民 币10329030 元整; 3、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 主要用途为住宅。

  

因你方未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 现依法向你方全体业主公告送达评估结果。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 应在本公告送达后 10 日内向厦门翰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08 号 1205 室,联系电话: 0592-5801622)书面申请复核;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 10 日内向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房地产价格 评 估 专 家 委 员 会( 厦 禾 路 695 号 , 联 系 电 话 :0592-5121128) 提出鉴定申请。 因你方土地使用权为共有, 应由全体业主依法共同决定是否在上述期限内申请复核、专家鉴定。

  

请你方全体业主或经得有效授权的代表(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必须经得户数和专有面积均超过总户数和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授权) 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 30-10: 30, 2018 年 6月 20 日上午 9: 30-10: 30 至思明区槟榔西里 44 号102 室的商谈点与我街道进行排名前列、二轮商谈并签订有关补偿协议, 超过本项目规定的签约期限仍不能达成协议的, 你方全体业主或经得有效授权的代表可再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30-10:30 至商谈点与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最后一次协商,仍未果的, 由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报请有权机关对你方全体业主作出补偿决定。

福联大饭店全体业主:

我街道已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 对位于轨道交通 3 号线工程思明段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福联大饭店所在宗地中的部分共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

根据翰和地估字( 2017) 第 37 号评估报告, 最终确定估价对象在于估价时点 2017 年 7 月 5 日的评估价值为 : 1、 单 价 : 人 民 币 5670 元/㎡ ; 2、 总 价 : 人 民 币1269649 元整; 3、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 主要用途为酒店。

  

因你方未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 现依法向你方全体业主公告送达评估结果。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 应在本公告送达后 10 日内向厦门翰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08 号 1205 室,联系电话: 0592-5801622)书面申请复核;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 10 日内向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房地产价格 评 估 专 家 委 员 会( 厦 禾 路 695 号 , 联 系 电 话 :0592-5121128) 提出鉴定申请。 因你方土地使用权为共有, 应由全体业主依法共同决定是否在上述期限内申请复核、专家鉴定。

  

请你方全体业主或经得有效授权的代表(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必须经得户数和专有面积均超过总户数和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授权) 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上午 10: 30-11: 30, 2018 年 6月 20 日上午 10: 30-11: 30 至思明区槟榔西里 44 号102 室的商谈点与我街道进行排名前列、二轮商谈并签订有关补偿协议, 超过本项目规定的签约期限仍不能达成协议的, 你方全体业主或经得有效授权的代表可再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上午 10: 30-11: 30 至商谈点与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最后一次协商, 仍未果的, 由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报请有权机关对你方全体业主作出补偿决定。

  

特此公告。

湖滨南路第八、第九住宅群全体业主:

我街道已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 对位于厦门市轨道交通 3 号线工程思明段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湖滨南路住宅区第八、第九住宅群所在宗地中的部分 共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进 行 评 估 , 根 据 翰 和 地 估 字( 2017) 第 35 号评估报告,最终确定估价对象在于估价时点 2017 年 7 月 5 日的评估价值为: 1、单价: 人民币 390 元/㎡; 2、总价: 人民币 162234 元整; 3、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因你方未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 现依法向你方全体业主公告送达评估结果。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 应在本公告送达后 10 日内向厦门翰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08 号 1205 室,联系电话: 0592-5801622)书面申请复核;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 10 日内向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房地产价格 评 估 专 家 委 员 会( 厦 禾 路 695 号 , 联 系 电 话 :0592-5121128) 提出鉴定申请。 因你方土地使用权为共有, 应由全体业主依法共同决定是否在上述期限内申请复核、专家鉴定。

请你方全体业主或经得有效授权的代表(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必须经得户数和专有面积均超过总户数和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授权) 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上午 8: 30-9: 30, 2018 年 6 月20 日上午 8: 30-9: 30 至思明区槟榔西里 44 号 102室的商谈点与我街道进行排名前列、二轮商谈并签订有关补偿协议, 超过本项目规定的签约期限仍不能达成协议的,你方全体业主或经得有效授权的代表可再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上午 8: 30-9: 30 至商谈点与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最后一次协商, 仍未果的, 由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报请有权机关对你方全体业主作出补偿决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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