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新政实施后,新落户孩子如何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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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厦门市发布《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一个要点:优化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的,取消被投靠人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只需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一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取消被投靠人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取消被投靠子女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市教育局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精神,为做好落户群体的就学保障工作,发布新落户适龄儿童就学统筹办法。
具体是这样:总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保障户籍儿童少年在厦就学。
就学时间
幼儿园报名时间每年8月上旬
小学报名时间为每年7月上旬
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下旬
几个要点
(1)“两一致”对象就学
小学阶段
片区适龄儿童符合“两一致”的,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可申请就读户口所在片区公办学校。
“热点学校”招生对象还需满足学校招生条件,学校学位严重不足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初中阶段
思明区、湖里区初中招生以学生就读的小学进行划片,采用电脑排位的方式在划定片区内派位到对应中学,派位结果不得更改。
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初中招生划片由相关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学生户籍所在地为依据确定对应中学进行派位。
(2)集体户对象就学
集体户就读小学和初中,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根据落户时间或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义务教育阶段新落户适龄儿童如所在招生片区学位不足,由所在区统筹安排;如所在区学位不足,由市教育局统筹到学位有余额的其他区就学。
解读
也就是说,集体户先在户籍对应招生片区统筹,如果学位不足,在所在行政区统筹,如果所在行政区学位不足,那么,就在全市范围内统筹。
(3)就读普通高中和幼儿园呢?“两一致”和集体户,落户后申请在厦就读普通高中的,请联系学校了解转入条件。
落户后申请在厦就读幼儿园的,由各区教育局安排或自主联系民办园。
注:实际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权威官网详情页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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